学生户口迁出程序
1、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持报到证、身份证或毕业证(若由其他人代办,则需本人写好户口迁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和代办人身份证)到学院保卫处办理。
2、本人或委托人携学院保卫处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前往雨花亭派出所(地址:井湾子 长沙市井奎路85号)办理相关迁移手续。
3、持已到雨花亭派出所盖章后的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4、中途退学或除名的学生,需凭学生处或教务处下发的正式文件、学生本人身份证,离校时即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迁回原籍。
5、毕业生不及时将户口迁出的,按文件规定可在学校保管两年,但在保管期限内原则上不能在学校借用户口办理任何证件和证明。凡超过保管期限三个月以上未来办理迁出手续的,户口将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在读学生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移。
7、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月底、年底及特殊情况除外)